水電是福建省*主要的電力能源,目前在該省閩江等干支流已建成的水電站達1000多座。福建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說,緩解水電過度開發所造成的流域生態破壞現狀,《福建省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在嚴格限制新建水電項目的基礎上,對已建成的水電項目實施更加嚴格的環境監管,該條例規定在運行過程中,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要求的,建設單位要組織環境影響后評價,并根據評價結論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
該條例還明確要求,各地需科學制定轄區內水電站*小生態下泄流量,根據流域水量和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科學制定調水方案。重點流域內水電項目應當安裝下泄流量在線監控裝置,執行*小生態下泄流量和調水方案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