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試驗條件:
A.每個測試電池樣品正、負極采用阻值<0.1Ω的Cu線短接,電池放電
直至起火或爆炸,或直至電池完全放電,殼體溫度重新降至室溫停止。
B.試驗在室溫和60±2℃進行,電池在室溫或60±2℃達到與環境平衡穩定后再短接。
C.除非制造商指明是串聯或并聯,電池應單獨測試。對于串聯或并聯應
用, 另外五套電池需進行測試,采用電池的*大數目根據所用串/并
聯數目定。
D.當電池中有過流或熱保護裝置時且已經過UL認證的, 需將電池在保護裝置未打開的*大負載情況下測試,沒有認證過的保護性裝置則須將之短接。
1.02.試驗結果:樣品應不起火、不爆炸,外殼或電池殼體溫度不超過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