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稱嬰兒配方食品等食品屬于特殊膳食用食品。近來我部接到多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咨詢嬰兒配方食品中的營養素含量問題。為方便群眾了解相關政策法規,增加食品衛生工作的透明度,特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根據《食品**法》、食品***家標準及我部網站公布的《乳品***家標準問答》,嬰兒配方食品中營養素的含量應當符合《嬰兒配方食品》(GB10765-2010)的規定,營養素的種類應當符合《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14880)規定的品種。
新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14880-2012)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明確嬰兒配方食品等食品屬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對表C1中的營養強化劑,該標準只規定其化合物來源,含量以《嬰兒配方食品》(GB10765-2010)等相關標準的規定為準。在新標準正式實施日期前,鼓勵并允許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新的食品***家標準組織生產經營。
新視頻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明確嬰兒配方食品等十余特殊膳食用食品。使食品**更加規范,希望繼續保持。



公安機關備案號:



